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柴连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连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龙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949,051,303.50 | 4,775,882,658.10 | 24.5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746,802,229.29 | 2,684,827,039.92 | 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60 | 3.52 | 2.2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341,218.94 | 107.0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1 | 112.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749,346.15 | 77,055,849.56 | -79.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10 | -8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 | 0.10 | -80.0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0 | 2.81 | 减少10.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2 | 2.81 | 减少10.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37,759.01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60,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1,971.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2,590.1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086.5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6,938.89 |
所得税影响额 | 282,410.54 |
合计 | 286,884.7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5,24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381,884,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48,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东华创化工有限公司 | 7,23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 5,919,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3,3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3,303,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32,53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429,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2,101,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账款 | 89,326,057.31 | 43,731,157.26 | 104.26 |
其他应收款 | 94,032,835.53 | 56,142,719.27 | 67.49 |
存货 | 622,328,539.37 | 409,106,763.74 | 52.1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0,126,344.74 | 2,534,715.00 | 3455.68 |
固定资产 | 551,363,802.14 | 348,429,566.10 | 58.24 |
无形资产 | 207,954,157.76 | 77,729,623.25 | 167.54 |
商誉 | 23,925,016.86 |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26,658.47 | 24,828,351.06 | -69.28 |
短期借款 | 1,793,422,016.75 | 1,098,000,000.00 | 63.34 |
应付票据 | 347,475,000.00 | 25,840,000.00 | 1244.72 |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价格较年初有所上涨;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收购Victory Nickel Inc.股权对应的向Nuinsco提供的280万美元借款;存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与转销及原料库存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Victory Nickel Inc.股票、Metallica Minerals Ltd.股票以及Goldbrook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回升;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本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Liberty Mines Inc.及报告期购买设备增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Liberty Mines Inc.的矿业权;商誉增加主要原因是为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Liberty Mines Inc.产生的商誉,按合并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存货价值回升,对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部分转回和转销,故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短期借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加拿大Goldbrook ventures Inc.共同要约收购Canadian Royalties Inc.100%股权准备的现金及项目建设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应付票据增加主要原因是购买原材料、辅助材料所致。
3.1.2 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690,648,419.65 | 1,834,415,431.44 | -62.35 |
营业成本 | 479,832,893.33 | 1,102,375,446.12 | -56.47 |
资产减值损失 | -61,130,334.45 | 3,836,676.23 | -1693.31 |
投资收益 | 12,958,107.67 | 6,232,649.49 | 107.91 |
营业利润 | 102,172,788.05 | 524,151,308.87 | -80.51 |
利润总额 | 99,010,323.52 | 520,240,335.02 | -80.97 |
净利润 | 80,225,072.01 | 386,034,241.94 | -79.22 |
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由于报告期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由于原料价格下降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值回升,对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部分转回所致;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参股公司吉林省宇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减少主要由于报告期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所致。
3.1.3 报告期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1,218.94 | -61,237,378.38 | 107.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1,640,821.44 | -676,566,027.71 | 42.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061,054.19 | 303,182,265.97 | 115.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由于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本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吉恩镍业股份。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内容,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2、2009年5月21日,公司按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508,894,02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889,402.80元。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连志
200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