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郝伟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578,871,717.53 | 9,683,096,845.90 | 9.2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780,166,790.58 | 5,785,708,353.37 | -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65 | 4.66 | -0.2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41,669,555.63 | 450.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2 | 450.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2,316,970.08 | 727,241,603.11 | 8.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112 | 0.5855 | 8.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584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112 | 0.5855 | 8.7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54 | 12.58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56 | 12.55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27,006.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91,464.15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32,930.78 |
债务重组损益 | 574,769.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70,458.5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69.38 |
所得税影响额 | -325,648.68 |
合计 | 1,578,020.3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02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6,370,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961,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728,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32,973,44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 17,690,46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641,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 15,871,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2,137,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2009年9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化 | 变化原因 |
货币资金 | 2,679,447,188.54 | 1,563,667,098.44 | 71.36% |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以及短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1,736,907,620.23 | 1,335,546,638.07 | 30.05% | 主要系上年末客户回款比较集中使得本年初应收账款规模相对较低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58,832,660.38 | 151,700,662.92 | 70.62% | 主要系投入物流项目的前期资金以及应收医保账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000,000.00 | 341,860,506.85 | -98.83% | 主要系本期短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
在建工程 | 272,625,600.18 | 114,934,887.59 | 137.20% | 主要系工程及改造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80,607,671.96 | 121,290,336.07 | 48.91%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长所致。 |
应付账款 | 1,772,600,826.93 | 1,315,073,781.81 | 34.79% | 主要系公司延迟支付采购资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54,697,891.32 | 339,154,417.54 | 63.55% | 主要系工程改造项目以及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3,356,933.71 | 4,461,333.33 | 647.69% | 主要系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
项 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增减变化 | 变化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6,617,063.18 | 43,099,901.86 | 31.36% | 主要系收入增长使得流转税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8,115,629.97 | 145,874,453.24 | -94.44% | 主要系同期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哈尔滨市财政局豁免本公司13196万元借款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7,246,861.07 | 30,328,794.44 | -76.11% | 主要系公司同期向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捐赠药品和款项所致。 |
所得税 | 135,679,208.08 | 193,315,540.30 | -29.81% | 主要系同期公司按照2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而本期公司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1,495,066.95 | 354,406.05 | 321.85% | 主要系子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
项 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增减变化 | 变化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1,669,555.63 | 298,474,537.19 | 450.02%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以及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96,203.22 | -97,762,071.14 | 345.08% |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资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5,485,668.75 | -1,119,267,433.18 | 31.61% | 主要系同期偿还13亿元短期融资券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除法定承诺外,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改中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个月之内向哈药股份董事会提出以非公开发行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向哈药股份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及现金资产的议案,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促使资产注入事项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实施完毕。上述优质经营性资产及现金资产的价值合计不少于261,100万元人民币(如按哈药股份股票2008年7月1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11.29元作为非公开发行价格,则资产注入完成后哈药集团所持哈药股份股权的比例将不低于45%),且优质经营性资产上一会计年度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哈药集团并保证非公开发行实施当年(或以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及现金资产当年)哈药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
2.如果未在三十个月内提出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及现金资产(价值合计不少于261,100万元人民币,且优质经营性资产上一会计年度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的议案,哈药集团将在期满当年及之后历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的适当时间提出现金分红(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之百分之八十)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投赞成票,哈药集团由此历次获得的现金分红将全部立即转赠给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直至提出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和现金资产(价值合计不少于261,100万元人民币,且优质经营性资产上一会计年度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的议案。
3.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前述第1、2项特别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前述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4.限售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14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5.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审议通过,哈药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通过行使控股股东表决权方式,全力支持哈药股份的发展,维护哈药股份的稳定运营,推动哈药股份做大做强。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遵守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因特殊情况未能达到以上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出特别说明,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4、在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242,005,4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1元,共计派发股利732,783,229.07元。此次分红派息公告刊登在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哲
200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09-01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伟哲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新建办公楼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现有办公环境已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为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以及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投资兴建新办公楼,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地点:哈市群力新区,北临群力规划第二大道,南临群力大道。
2、计划投资及来源:总投资1.5亿元,全部由公司自筹。
3、建设内容: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计算机中心、会议室、员工餐厅、资料档案室、车库及用电、采暖、消防等附属设施。
4、建设进度计划:工期二年,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关于聘任刘波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姜林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刘波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开展“厂商银一票通”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开展“厂商银一票通”业务,其中: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万元,期限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四川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额度为1,500万元,期限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
五、关于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继续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五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壹年。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刘波先生简历
刘波,男,1963年生人,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制药二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