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由全体董事以书面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1.3 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京京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增减(%) | |
总资产 | 8,781,233,635 | 8,129,605,661 | 8.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4,307,137,222 | 4,221,228,258 | 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28 | 4.19 | 2.0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9,433,146 | -21.0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8 | -21.0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646,908 | 237,001,344 | -6.05% |
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24 | -6.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23 | -10.04% |
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24 | -6.0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71% | 5.50%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5.49% | -0.2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违约罚款收入 | 2,312,877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4,423,279 |
政府奖励款 | 3,000,000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83,451 |
所得税的影响 | -243,262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 -1,952 |
合计 | 727,83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0,01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 602,325,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恒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400,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8,152,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4,55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 2,294,6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2,195,2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101,3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溥 | 1,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应收展会收入及代垫费用的增加;
3.1.2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预付的电费支出以及酒店营运物资款;
3.1.3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是为满足国贸三期工程的资金需求;
3.1.4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是因为企业所得税由按季度预缴改为按月预缴;
3.1.5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是预提了应在本年年末支付的应付债券利息;
3.1.6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汇兑损益的影响;
3.1.7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本公司以所拥有的国贸西写字楼对国贸有限公司行政楼进行拆迁补偿,评估后国贸西写字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扣除相关交易税费后,计入上年同期营业外收入;
3.1.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是预收租户押金减少;
3.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劳动用工形式改变,即从过去劳务派遣改为直接雇佣方式所致;另外,为国贸三期开业准备,公司员工人数增加,亦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有所增加;
3.1.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对国贸三期工程的资金投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1998年9月2日,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7月28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13,93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1,393,650元。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租赁费人民币348,413元。
3.2.2 根据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比例分摊上述土地使用费。从2000年起至2038年8月29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人民币882,000元。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人民币220,500元。
3.2.3 2009年1月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中心外围、自行车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继续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所属国贸有限公司外围及自行车楼,期限为一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的上述管理维护费及委托服务费人民币297,843元。
3.2.4 2009年1月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二期物业中心的经营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销售佣金、管理酬金及维修保养费等人民币1,219,657元。
3.2.5 2008年9月18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国贸西楼办公用房租赁协议》,公司租用国贸有限公司所属国贸西楼部分办公用房,租赁面积为1,659.45平方米,每年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4,779,216元。协议有效期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后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国贸西楼办公用房租金人民币1,194,804元。
3.2.6 为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2009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授信期内,实际使用(包括贷款等融资方式)的累积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在授信期内,如使用授信额度进行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保函等业务,同意公司根据需要与民生银行就每一笔业务签订相关合同。如进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0%至10%,期限为一年。2009年8月6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
3.2.7 2009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其所属国贸大酒店委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拉”)进行管理,并同意公司与香格里拉签署《酒店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管理期限为10年,自国贸大酒店开业日期始至开业日期10周年后午夜十二时止。协议履行期间,每一财政年度发生的管理费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如超出该预估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向管理人支付。2009年8月10日,公司与香格里拉签署了该《酒店管理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向香格里拉支付管理费用。
3.2.8 报告期内,国贸三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止2009年9月底,国贸三期A阶段主塔楼及裙楼外立面工程全部完成,裙楼商场及主塔楼L6以下区域内部装修及机电工程也已完成。主塔楼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完成90%,机电工程完成96%;主塔楼酒店的装修工程完成80%,机电工程完成90%。
3.2.9 公司继续就拟收购北京国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汇公司”)全体股东各自享有的国汇公司全部股权事宜与被收购方进行谈判,如有结果,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另行做出公告。
3.2.10 公司于2009年2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通知,国贸有限公司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45,325股,平均增持价格为7.91元/股。本次增持前,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07,282,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4%。增持后,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07,627,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8%。国贸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的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贸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5,415 股(含首次增持部分),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809,607,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8%。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9年2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通知,国贸有限公司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45,325股,平均增持价格为7.91元/股。本次增持前,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07,282,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4%。增持后,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07,627,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8%。
国贸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的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国贸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计划。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敬南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