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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曾晓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蓓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刁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333,119,054.761,578,134,681.49111.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270,324,084.13262,226,830.9638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2630.861278.9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300,873.70-88.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29-90.68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219,272.06-34,303,005.84-201.4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91-0.1002-179.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1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91-0.1002-179.8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198-2.700减少6.4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225-2.763减少0.274个百分点

    注: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1-9月每股收益指标按股份加权平均数计算。股份加权平均数为 (304,564,609*5+389,310,309*4)/9=342,229,3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294.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22,968.42报告期内的递延收益摊销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7,925.8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122.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66,911.13 
    所得税影响额-152,520.65 
    合计792,439.4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24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上海盛宇企业投资有限公司22,585,7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15,658,122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润勤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975,000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37,013人民币普通股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3,375,080境内上市外资股
    蔡慧瑜1,862,850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747,11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1,546,400人民币普通股
    SCBHK A/C KG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1,360,109境内上市外资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217,08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项目期末数年初数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35,482,242.3219,518,773.362643.42%
    交易性金融资产1,458,134.921,016,128.5843.50%
    预付款项646,038,604.06402,359,753.0060.56%
    其他应收款568,280.501,139,808.68-50.14%
    存货37,403,953.9828,056,619.4433.32%
    非流动资产:-  
    在建工程1,245,121,163.94275,388,243.61352.13%
    工程物资18,577,637.4932,794,232.49-43.35%
    无形资产201,820,315.07135,164,166.1149.31%
    开发支出5,467,398.473,833,003.4942.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6,700,000.00269,000,000.0032.60%
    应付票据137,006,900.0010,000,000.001270.07%
    预收款项4,296,653.242,596,104.5165.50%
    应交税费-95,859,189.04-4,791,106.371900.77%
    其他应付款165,518,357.19496,572,192.30-66.67%
    长期借款564,000,000.00129,000,000.00337.21%

    上述资产及负债项目本报告期末数与年初数相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大幅增加的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流动资金增加及定向增发中尚未投放的募投资金余额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的原因系控股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增加金融资产投资所致。

    (3)预付帐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减少的原因系母公司定向增发的审计费等暂挂该科目费用已结转所致。

    (5)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存货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工程物资变动原因系控股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8)无形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9)开发支出增加原因系控股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增加的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借款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增加的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12)预收帐款增加的原因系控股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预收的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14)其他应付款减少的原因系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减少所致。

    单位:元

    利润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同期数

    (1-9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98,745,388.09425,649,404.56-53.31%
    营业成本208,140,547.64346,227,425.41-39.8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7,993.66-960,235.1493.96%
    投资收益10,067.7714,739,032.39-99.93%
    营业外收入1,268,131.327,583,995.20-83.28%
    营业外支出8,334.251,585,011.82-99.47%
    所得税费用-1,316,331.702,056,759.72-164.00%

    上述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系醋酐产品的价格和销量均出现下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持有的金融资产市场变动减小及处置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享受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发生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需确认所得税费用所致。

    单位:元

    现金流量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同期数

    (1-9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00,873.7094,698,198.53-88.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7,994,825.65-157,314,649.85655.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2,657,420.9179,859,445.502019.55%

    上述现金流量项目年初至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取得募集资金及取得金融机构的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建设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进行试车。

    (2)2009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A股股票46,893,317股,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9,999,988.0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增资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新建第二期4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截止目前,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之中。

    (3)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周正毅在控制本公司期间,利用其控制方或关联方巨额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从其刑事判决书中获悉,周正毅已在一审期间将其挪用的本公司资金2. 065亿余元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退出,为此公司曾于2008年3月25日向二中院提交了要求返还被挪用的2. 065亿余元资金的书面报告。其后,公司曾持续不断地至相关部门报告、信访,竭尽全力推进该占用资金的返还工作,但截止目前该事项尚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仍未收到上述2.065亿元资金。公司将继续通过各种途径推进该项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可以于2008年4月28日和2009年4月27日流通的共计30,456,448股原限售流通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2)上海盛宇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加股份限售承诺:自2008年7月7日起,对于现已解禁并上市流通的10,508,000股,在二级市场的减持价不低于22.42元/股;对于2009年4月26日解禁并上市流通的15,228,224股,及2010年4月26日解禁并上市流通的19,346,966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在二级市场的减持价不低于40元/股。

    (3)上海润勤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对于现已解禁并上市流通的10,76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份,自2008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即2009年8月26日前),若本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低于40元,润勤投资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该等股份。

    截止目前,上述股东均履行了各自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晓宁

    200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09-032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为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借款授信额度,期限8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下浮5%执行。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主要担保方式为:

    (1)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以本公司持有的通辽金煤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以通辽金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主要固定资产提供补充抵押担保。

    董事会认为:通辽金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该公司在建项目达产后,将具有较好的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因此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较小。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建立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方于2009年7月16日签署的《关于煤制乙二醇产业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公司“突出主营、聚集煤化工领域”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永城市新建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建设2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并在适当的时机扩大产能、投资建设相关产品。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2000万元,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1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建立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事项,我们独立董事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参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将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投资属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需回避,因此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增加200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自2009年6月起,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通辽金煤在2009年度与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将发生293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交易类型交易内容全年预计

    (万元)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材料购原材料等185
    接收劳务人员借用、员工培训、安装施工等640
    小计 825
    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购原材料等1990
    接收劳务员工培训120
    小计 2110
    合计  2935

    关联董事曾晓宁、王斌、花峻、成国俊、张剑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09年度公司新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为保证在建项目顺利达产所必要的、短期持续性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09年11月17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31日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1月17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镇江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江苏省镇江市世业镇,从镇江火车站有中巴车直达该酒店)。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为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全体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9年11月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和11月13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B股最后交易日为11月9日);

    3、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和地点: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在会议开始前的1小时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雅芸、蒋照新、阎雪媛

    电话:021-64016400,64015596

    传真:021-64016411

    地址:中国上海市虹许路788号61室 (公司董秘办)

    邮编:201103

    email:s600844@126.com

    特此通知。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3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或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09-033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被担保人6亿元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8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获得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8年。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煤制乙二醇项目。

    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力吉牧仁大街北侧

    法定代表人:曾晓宁

    注册资本:15.9967 亿元

    经营范围:乙二醇及其衍生物、草酸、草酸二甲酯、草酸二乙酯的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9年9月底,该公司资产总计226,403.27万元,负债合计66,436.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34%。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通辽金煤因建设煤制乙二醇项目资金需要,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借款授信额度,期限8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下浮5%执行。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主要担保方式为:

    (1)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以本公司持有的通辽金煤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以通辽金煤项目建成后形成的主要固定资产提供补充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辽金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该公司在建项目达产后,将具有较好的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因此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较小。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8亿元,占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3.5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合同;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09-03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河南煤业)签署了投资合同,双方拟在河南永城合资设立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永金化工),建设煤制乙二醇项目。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通辽金煤与河南煤业各出资1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对外投资议案。因河南煤业将定向参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发行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乙方: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西三街国龙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雪枫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科学研究;物流业;租赁业;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永城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经营范围:煤制乙二醇及其它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以登记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经营期限:30年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股东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通辽金煤与河南煤业各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各占注册资本的50%。

    2、股东承诺与保证

    (1)通辽金煤与永金化工签订煤制乙二醇技术许可合同,收取合理的技术许可费,并同意永金化工长期使用煤制乙二醇技术。

    (2)河南煤业向永金化工提供融资支持,并以合理的价格优先供应生产用煤。

    3、公司的生产经营

    (1)永金化工致力于在河南省永城市投资建设2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在适当的时机扩大产能、投资相关产品。

    (2)永金化工设立后,应尽快开展2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申报,在项目建设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投资建设。

    4、生效条件:各方就签订本合同获得必要的审批,且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公司“突出主营、聚集煤化工领域”的发展战略,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建立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事项,我们独立董事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潜在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投资属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需回避,因此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通辽金煤与河南煤业签署的《关于设立河南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09-035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预计增加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方

    (公司控股子公司)

    交易对方交易类型交易内容全年预计

    (万元)

    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材料购原材料等185
    接收劳务人员借用、员工培训、安装施工等640
    小计 825
    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购原材料等1990
    接收劳务员工培训120
    小计 2110
    合计  293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丹化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法定代表人为曾晓宁,注册资本9,913.8万元,注册地为江苏省丹阳市北环路12号,经营范围:主营氮肥、碳化物、烃类及其卤化物、衍生物、聚烯烃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化工设备中密度纤维板制造;兼营本企业自产化工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等。

    (2)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丹阳金煤)是上海金煤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盛宇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金煤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3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曾晓宁先生同时兼任丹阳金煤董事长。

    2、履约能力分析

    丹化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充足的适合员工培训的辅助设施,这些资源在保证丹化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可以向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出借部分技术人员,以及协助进行员工培训。

    丹阳金煤拥有煤制乙二醇中试装置,可为通辽金煤未来生产所需的产品研究和开发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其他必要的保障服务。

    上述关联方具有一定的规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必要的履约能力,失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通辽金煤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对可比项目将不高于同类地区市场价,对不可比项目将实行公允价,并在签订协议后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2009年6月起,通辽金煤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通辽金煤因其项目建设、未来生产等需要,在2009年度与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将发生约293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涉及短期员工培训和人员借用,以及产品研究与开发相关费用。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曾晓宁、王斌、花峻、成国俊、张剑冰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钱志新、谢有畅、龚纯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09年度公司新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为保证在建项目顺利达产所必要的、短期持续性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