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09-2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拟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65,069,99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0.07%,全部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
本公司与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省电力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将提交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尚须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