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宾: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以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为主线的经济体制改革
主持人:迟院长,你好。前两天看了你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发展方式转型为主线——“十二五”改革的研究建议》报告。里面谈到从三条主线入手,推进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明晰,针对性很强。能不能向我们读者具体介绍一下这三条主线和三大改革?比如,第一条主线,转变增长方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都有哪些内容?
迟福林: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总的考虑是: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为主线,以扩大内需为总体目标,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中心环节,以深化市场化改革为基本路径,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首先,我们来看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改革的现实需求。
大家知道,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例如:一是投资消费出口失衡,以消费为基础的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尚未形成。以今年上半年7.1%的GDP来分析,投资拉动占6.2%,消费拉动3.8%,出口负2.9%,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尚未形成。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中服务业比重徘徊不前。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现在只有40%左右,低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约6~10个百分点。
三是城市化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2008年我国人均GDP达到3266.8美元,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但城市化水平(2008年为45.68%)远低于应该具有的工业化中后期的均值(60%),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国内消费需求的释放与升级。
四是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中国社科院的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城镇失业率已达9.4%。
五是资源环境变化。我国长期形成的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水质、大气、土壤等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有多方面原因,比如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但深层次原因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到位,制约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因素难以消除,并与特定的宏观经济形势结合在一起,不断固化现有经济增长方式。
其次,我们再来谈谈“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我们看到,推进改革是很大的问题。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年改革声音慢慢变小了,常常把改革作为一个口号,没有把推进改革作为一个硬性要求。所以改革在这两年并没有多大突破,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倒退,这加大了经济增长方式中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
把扩大内需作为“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或者基本目标。我国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1年的52.5%下降到2008年的35.3%。有人说这是由于投资太快,所以消费比率也降下来。有没有道理?有道理,但这是浅表层次的问题。消费率长期偏低,而且呈现逐渐走低趋势,与投资过高相联系,更与城市化进程缓慢相联系,但还是根源于传统发展模式中的体制机制缺陷,尤其是国民收入分配没有破题。
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改革开放开始,我们一直把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整个发展方式需求出发,经济结构不合理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症结所在,抓住了这个中心环节,应该说抓住了“牛鼻子”。这个判断十分重要。从现实需求出发,需要推进五个“着力”:第一,着力调整消费、投资、出口结构,尽快形成以消费拉动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第二,着力调整三次产业结构,尽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第三,着力调整城乡结构,尽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第四,着力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尽快形成国家、企业、居民之间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第五,着力调整所有制结构,使其与扩大内需的要求相适应。
把深化市场化改革作为基本路径。主要任务包括八个方面:第一,加快推进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第二,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第三,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建设;第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建设;第五,加快推进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第六,加快推进就业体制改革;第七,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第八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以适应社会公共需求转型为主线的社会体制改革
主持人:对于基本公共服务,你们曾做过很深入的研究,不少成果已被吸纳为国家政策。那么,对“十二五”的社会体制改革,有什么新建议呢?
迟福林:未来5~10年,是我国社会转型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能否实现平稳转型,关键取决于对我国社会问题的估计与改革决策的选择。
首先,如何评估现阶段我国社会的突出矛盾。
根据我们的研究,在我国,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已凸显。我国已开始从私人产品短缺进入公共产品短缺时代,公共产品短缺将成为制约发展方式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十二五”解决公共产品短缺问题成为扩大内需的基本条件。
我国社会转型进入利益分化和博弈的时代。在这样一个阶段,社会矛盾凸显将是一个常态。当前,社会主体分化,利益主体相对稳定,与此相联系的利益博弈成为一个基本现实。为此,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需要在协调利益关系当中才能求得和谐稳定,如果用传统的方式来分析或解决这些问题,只能求得短时期稳定,难以求得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在发展方式转变和人口结构变动条件下,劳动就业问题十分突出。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就业压力大的问题始终存在。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特别是沿海地区,受外需萎缩、人民币升值和生产成本高企的影响,一些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或关闭减员,明显收缩了就业空间。“十二五”在经济高速增长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就业形势会更加严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是“十二五”社会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怎么看待“十二五”社会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
缓解社会公共需求转型与公共产品短缺矛盾需要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短缺和不均衡本质上是体制问题,尤其是城乡二元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十二五”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迫切要求在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政府责任、分工体制、财政体制、干部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以基本利益关系协调为主线,加快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利益表达的多元化渠道,建立协调利益关系机制,要求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十二五”社会体制改革涉及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难度加大,复杂性加深,要把构建利益均衡机制作为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
把解决劳动就业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不仅要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构建发展型的劳动就业体制,更要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此外,还要看到“十二五”社会体制改革的重点和特点。
“十二五”时期社会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社会政策和社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既要注重政策调整,又要注重体制改革。比如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在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同时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在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社会矛盾冲突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采取各种措施保就业的同时更加注重就业体制改革。
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主持人:从以往的经验看,也许可以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所有改革中最艰巨的一个环节。对于“十二五”阶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你们有什么新建议?
迟福林: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主要挑战不是经济社会本身,而是政府转型与政府决策。“十二五”经济社会体制改革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能否实现重大突破。
首先,要看到“十二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在增强。
发展方式转变对政府转型依赖性全面增强。由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对扩大内需有决定性影响。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并不是要削弱政府抓经济的优势,而是要把政府的经济职能转移到经济性公共服务上来。
尽管这几年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有所推进,但是深层次矛盾问题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在增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机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不到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政府自身建设滞后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虽然这几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所进展,但改革远未完成。当前的突出问题是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和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尚不到位。
其次,要明确“十二五”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
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职能。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预见性、稳定性十分重要。尤其是从去年金融危机到今年,宏观经济政策预见性和稳定性对整个宏观经济平稳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二是宏观调控要与实际整个发展相适应。到现在,就业尚未真正纳入宏观调控主要目标。三是中长期规划的科学性、约束性对于宏观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要。现在,上上下下都在做规划研究,用两到三年做五年规划,可这个规划实际执行的约束性作用到底多大,这是一个很大的问号。如果把这三件事情解决好,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十分重要。
加快建立公共职责制度保障。严格说,目前我们尚未形成有效的公共职责分工体系和问责机制,所以只能“就职能转变谈职能转变”。前两天在河南调研时,一个镇长谈到,“我宁愿不要1500万的财政收入,我只要100万、200万,然后集中精力做事情。可现在我90%~95%精力都是招商引资,要干的事我干不了”。应该说,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的理念已经形成,但是由于分工体制和问责机制等相关制度安排没有形成,深层次还有一个干部选拔机制问题,真正落实和体现公共职责还有很大距离。下一步,需要建立中央与地方规范的公共职责分工体制;以强化公共职责为重点,优化行政层级,适当调整行政区划;加快建立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
以事业单位改革为重点,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系。现在事业改革体制逐步推出来。在公共服务体制尚未形成的前提下,事业机构改革尽管叫分类改革,但是实际难免变形为卸包袱、减轻财政负担。如果要建立一个新的公共服务体系,恐怕2900万事业机构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关键在哪里?在于事业机构转型。如果国家和地方没有统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急于推进事业机构改革,可能对整个社会发展不利。
实质性地推进行政体制范围内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的改革。从初步的实践看,以行政范围内的三权分设为重点的大部门制改革在形式上走了一步,实质问题并没有很好解决。当然,在行政范围内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这取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