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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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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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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09-29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0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经授权的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204,806,6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65%。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4,806,6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4.6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利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七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四人。独立董事戴金平、张立民,董事魏立青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现任监事三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
    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赣州特精钨钼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是否通过
    204,806,611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万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 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