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深圳香格里拉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共为: 12人,代表股份13,670,757,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95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一、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如下(各表决事项的具体内容已在“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中详细披露,会议未作修改):
1、同意关于选举常小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2、同意关于选举陆益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3、同意关于选举左迅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4、同意关于选举佟吉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5、同意关于选举刘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6、同意关于选举赵纯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7、同意关于选举张英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8、同意关于选举夏大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9、同意关于选举李建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10、同意关于选举唐富馨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11、同意关于部分修改公司章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占0%
12、同意关于联通红筹公司回购韩国SK电讯持有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0,757,147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 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3,670,757,147 占 100 %
反对:0 占0%
弃权:0 0占0%
二、律师鉴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吴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过程进行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09-03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
结果的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继本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发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韩国SK电讯株式会社所持有其全部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在此宣布:
在联通红筹公司于2009年11月3日下午3点正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联通红筹公司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联通红筹公司回购SK电讯所持有其全部股份的特别决议案:(1) 批准拟由联通红筹公司与SK电讯订立的股份回购协议,据此,将根据该协议,由SK电讯出售,联通红筹公司购买联通红筹公司股本中每股0.10港元的899,745,075股股份,总对价为9,991,669,057.87港元,即每股回购股份11.105港元,于交易完成时以现金支付;(2) 授权任何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代表联通红筹公司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及 (3) 授权联通红筹公司董事共同、个别或以委员会形式代表联通红筹公司签署使股份回购及股份回购协议生效所必须、适宜或合宜的所有文件,及/或采取所有相关行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相关用语的含义请参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韩国SK电讯株式会社所持有其全部股份的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