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11月3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本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3,372,46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58 |
(三)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家顺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以及公司高管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黄辉、罗建、王治安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马力军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123,372,4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