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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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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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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版:信息披露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06马钢债”付息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与网上交易
    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已行权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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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09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5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0月3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州大通与交通银行签署的额度金额为3,268万元,授信期限自2009年10月30日至2010年9月4日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合同》提供担保,具体保证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268万元。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合同生效: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担保金额为20,160.2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6,160.2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