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09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5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0月3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州大通与交通银行签署的额度金额为3,268万元,授信期限自2009年10月30日至2010年9月4日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合同》提供担保,具体保证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268万元。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合同生效: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担保金额为20,160.2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6,160.2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