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于募集期内,通过广发中证500指数基金(LOF)的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广发中证500指数基金(LOF)1亿元,认购费1000元。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 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
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场外代销机构。
自2009年11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民生银行以下城市的27家分行的3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和长春。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mb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