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发审委核准的公告
2009年1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09-02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获得发审委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9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发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联系方式:
1、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淳、陈石磊
电 话:010-84683900
传 真:010-84683700
2、发行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勇、刘志
电 话:028-87583668
传 真:028-87583551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