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9年11月9日,某财经网站发布题为“春晖股份:口罩概念,受益甲流”的文章。文章称:“春晖股份是全国最大的涤纶长丝生产基地……近期该股在二级市场上连续活跃,由于生产口罩,受益于甲流……。”
二、澄清说明
上述文章称本公司生产口罩,受益于甲流的事项不属实,本公司主营涤纶丝、锦纶丝、高粘切片、瓶级切片及化纤产品,没有生产口罩,也无生产口罩的计划,公司的无产品无业务与甲流有关。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偿债能力、重要交易、原材料价格、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产品价格、接受资助、重大报批等与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2、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及重要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或股权转让等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
4、公司2008年度 及2009年前三季度发生亏损,但由于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变动原因,公司尚无法预计2009年全年业绩。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