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1月6日下午在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1名(其中,董事孙立新先生委托董事付赐福先生出席,董事王龙雏先生委托董事张水利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予以确定或作出相应修改。经董事会最终确定的《公司章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并成为公司合法有效之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09-00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46号文核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442,025.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8,597,97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闽华兴所(2009)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同上述三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放募集资金总计668,597,974.67。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以存单方式或7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其中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兴业证券。存单及其他专户资金均不得质押。
2、兴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兴业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上述银行应当配合兴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兴业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兴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石军、李杰可以随时到上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上述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上述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兴业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上述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上述银行应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兴业证券。上述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上述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兴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兴业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兴业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上述银行,同时向公司和上述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7、上述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兴业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其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其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在该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8、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兴业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1年12月31日)失效。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06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09-00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46号文核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442,025.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8,597,97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闽华兴所(2009)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闽华兴所(2009)专审字G-010号《专项鉴证报告》。根据上述《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09年10月2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82,345,892.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已预先投入资金(单位:元) |
1 | 耐水树特种中压交联电缆新产品建设项目 | 112,575,235.45 |
2 | 船用特种电缆新产品建设项目 | 69,770,656.63 |
―― | 合计 | 182,345,892.08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82,345,892.08万元置换上述公司截至2009年10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在上述《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以募集资金182,345,892.08元置换公司截至2009年10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以募集资金182,345,892.08万元置换公司截至2009年10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182,345,892.08万元置换公司截至2009年10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石军、李杰在核查后出具《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太阳电缆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太阳电缆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06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09-00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46号文核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442,025.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8,597,97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闽华兴所(2009)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1日再次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原计划募集资金51,159万元(投资约32,353万元用于耐水树特种中压交联电缆新产品建设项目,投资约18,806万元用于船用特种电缆新产品建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上述项目的实施,如有资金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如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8,597,974.67元,超募资金总额为157,007,974.67元。根据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第一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处理(一)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达到或超过计划募集资金净额20%的,适用本条规定。(二)“超募资金”应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3.归还银行贷款;4.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目前银行贷款总余额超过4.5亿元,财务费用成本的变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为降低财务费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上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1月0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将上述超募资金中的15,700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具体方案为:向中国银行南平分行提前归还贷款6,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提前归还贷款3,000万元,向兴业银行南平分行提前归还贷款3,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提前归还贷款3,7000万元。
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以超募资金中的15,700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部分银行贷款。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石军、李杰在核查后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认为:太阳电缆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银行借款,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太阳电缆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06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09-00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06上午在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182,345,892.08万元置换公司截至2009年10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