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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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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登记公告
    2009年1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债权人: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参见2009年11月3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请各债权人将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前与本公司形成的债权关系向本公司申报,以便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及各债权人利益的维护。现就债权申报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债权登记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2月9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登记时间为登记期间的每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238号上城星座大厦2506房

      联 系 人:徐志利、雷丹丹

      联系电话:0731-84315151    传真:0731-85502636 邮政编码:410011

      三、债权申报程序可采取如下之一方式

      (一)现场登记

      1、填写《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申报表》,该《申报表》可以通过电话或者传真方式索取。

      2、现场登记债权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2)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证明材料;

      (3)其他可以证明债权事宜的材料。

      3、债权人提交的资料均需一式贰份。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4、债权登记申报完毕后,债权人领取债权登记回执。

      (二)传真登记和电话登记

      债权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或电话方式申报债权,但应在传真申报或电话申报后10日内将证明文件现场提交至公司登记地点。

      四、债权确认

      债权人在提供证明债权主体资格、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后,仍须在提交之后的10日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核对后归还),以便对相关债权进行核实和确认。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