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特别报道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路演回放
  • A6:市场趋势
  • A7:市场评弹
  • A8:一周策略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2009 11 10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28版:信息披露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让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中山长虹
    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主要工业蒸汽用户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
    公司欠款事宜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事裁定的后续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登记公告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次分红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公告
    2009年1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9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9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号:(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5号、66号],将于2009年12月22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下简称:上海工行)

      被告: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工行于2004年7月、9月分别向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合计4000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

      上海工行于2009年10月13日就此两笔贷款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请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案号:(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5号];

      2、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案号:(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6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