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权证代码:580027 权证简称:长虹CWB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让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中山长虹
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式出让持有的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及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90%股权。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转让空调业务相关公司股权的批复》(绵国资产〔2009〕52号),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持有的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29,046.90万元,同意公司转让持有的中山长虹90%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10,258.44万元。关于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获得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转让空调业务相关公司股权涉及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绵国资产〔2009〕51号)核准。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出让长虹空调和中山长虹股权事项委托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根据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安排,本次长虹空调和中山长虹股权转让挂牌日期为2009年11月10日,挂牌公告期限为2009年11月10日起至2009年12月7日17:00止。
本次股权挂牌转让的详细内容请见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caees.com)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