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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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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09年1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9-04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数量:4,2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8.39元/股

    2、认购对象的股份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万股)限售期
    1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012个月
    2上海鸿立投资有限公司60012个月
    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60012个月
    4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12个月
    5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50012个月
    6吴 轶50012个月
    7周厚娟50012个月
    合计4,200--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09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核准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09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5月15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09年8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

    2009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含5,000万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数量:4,200.00万股

    3、发行价格:8.39元

    4、募集资金总额:35,238.00万元

    5、募集资金净额:33,952.50万元

    6、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验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09年10月30日,公司向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鸿立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周厚娟、吴轶分别发送《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纳认股款通知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于2009年11月2日17:00前,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09】第11847号)验证,截至2009年11月2日17:00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收到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股款8,390万元,上海鸿立投资有限公司认股款5,034万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认股款5,034万元,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股款4,195万元,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款4,195万元,周厚娟认股款4,195万元,吴轶认股款4,195万元。

    2009年11月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了认股款。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09】第11854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5,2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85.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952.50万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09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的结论意见

    1、本次发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发表如下意见:“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发行与承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及认购对象合法、合规;发行人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确定为: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万股)

    限售期上市时间预计流通时间
    1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012个月2009.11.102010.11.10
    2上海鸿立投资有限公司60012个月2009.11.102010.11.10
    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60012个月2009.11.102010.11.10
    4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12个月2009.11.102010.11.10
    5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50012个月2009.11.102010.11.10
    6吴 轶50012个月2009.11.102010.11.10
    7周厚娟50012个月2009.11.102010.11.10
    合计4,200------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中枢

    注册资本:人民币 壹拾伍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管理;高新技术开发;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咨询。

    2、上海鸿立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3163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东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经营及管理,投资策划,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除经纪),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白下区白下路91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九银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经营转让贸易。易货贸易。为本公司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组织原辅材料,服装及纺织品的生产,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实业投资,实物租赁,仓储(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4、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延陵西路23、25、27、2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姜忠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企业财产保险代理(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

    5、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户部街15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蒋金华

    注册资本:51610.6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公路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

    6、吴 轶

    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星北住宅区3栋304室

    身份证号:320502196308150550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7、周厚娟

    女,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5区创业一路西1巷38号

    身份证号:440306197101290026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股份限售情况
    1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22,887,86435.62%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000,0004.64%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六安手扶拖拉机厂13,267,3193.85%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中国工商银行-安信证券投资基金5,668,7001.64%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88,2001.16%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0.87%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0.58%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999,9250.58%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孙威1,793,0500.52%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中国银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1,722,0450.5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股份限售情况
    1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22,887,86431.75%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六安手扶拖拉机厂13,267,3193.43%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990,0003.36%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58%人民币普通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5上海鸿立投资有限公司6,000,0001.55%人民币普通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6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6.000,0001.55%人民币普通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7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1.29%人民币普通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8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1.29%人民币普通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9吴 轶5,000,0001.29%人民币普通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10周厚娟5,000,0001.29%人民币普通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0.000.0042,000,00010.8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45,000,000100.00%345,000,00089.15%
    其中:精工建设集团122,887,86435.62%122,887,86431.75%
    合计345,000,000100.00%387,000,000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

    公司钢结构业务属《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修订)》、《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4年度)》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的行业,根据当前钢结构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公司股东大会适时作出了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公司巩固“国内钢结构企业的领跑者”的发展战略。

    (二)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全部资金用于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主营业务的强化、核心竞争力的强化产生巨大影响。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钢结构业务发展,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52.50万元,本次发行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如下(本次发行前净资产以200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为基础):

    项目非公开发行后非公开发行前增加额增长率
    净资产(万元)129,273.6595,321.1533,952.5035.62%
    总股本(万股)38,70034,5004,20012.17%
    每股净资产(元)3.342.760.5821.09%

    2、对资产负债率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资本结构的影响如下(本次发行前数据以200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为基础):

    项目非公开发行后非公开发行前增加额增长率(%)
    总资产(万元)430,938.74396,986.2433,952.508.55
    总负债(万元)299,652.92299,652.9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69.5475.48-5.94-7.89

    (四)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使得公司钢结构业务运营的能力得到增强,并增加公司的业务承接规模和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也将相应增长。虽然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净利润预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但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大幅增加和股本总额的大幅增加,预计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仍将形成摊薄影响,但融资后给公司带来的业绩增长将会熨平该摊薄影响。

    (五)对公司治理、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高管人员也不会由此发生变动。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单位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保荐代表人:王金明 盖建飞

    项目主办人:李建

    其他项目人员:张曙华 薛江 朱闽川 宋财 方元

    电    话:021-22169343

    传    真:021-22169343

    (二)律师

    单位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管建军

    住    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楼

    签字律师:姚 毅 王蔚

    电    话:021-52341668

    传    真:021-52341670

    (三)审计和验资机构

    单位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住    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林 朱伟

    电    话: 0571-85800470

    传    真: 0571-85800465

    七、备查文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

    (五)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者可以查阅。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