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网上路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126号文核准。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13:30时-15:30时在中国证券网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s://www.cnstock.com/)。
二、时间: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13:30-15:30。
三、参加人员: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09—041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初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7日公司与浙江省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江房产”)、 武汉市耀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江置业”)初步签署股权转让总协议,拟受让耀江房产、耀江置业分别持有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江神马”)50%、25%的股权。股权转让款的计算方式为:按出让人转让股权比例计算出的未开发的土地价格3.042亿元+出让人补缴的耀江神马注册资本3,724.65万元+已经完成开发项目的模拟利润×本次转让股权的比例。
上述股权收购协议尚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若能够审批通过,公司将持有耀江神马75%的股权。
耀江神马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以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为主业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主要资产是为目前正在开发的耀江·丽景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59,475.01平方米(折539.21亩,未包括代征地约61亩),目前规划建筑面积总计430,336平方米,项目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金南一路南,武汉市人民会议中心南侧。目前已开发情况:耀江·丽景湾项目一期的总面积97,487.1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6,440平方米;耀江·丽景湾项目二期香山苑的总建筑面积36,193.62平方米、另地下室2处面积4,981.6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9,186.7平方米。
耀江神马主要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 2008.12.31 | 2009.9.30 |
总资产总额(元) | 206,707,215.40 | 129,852,329.15 |
负债总额(元) | 150,699,692.55 | 51,273,028.83 |
流动资产合计 (元) | 206,365,188.04 | 129,633,420.04 |
净资产(元) | 56,007,522.85 | 78,579,300.32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126,926,447.00 | |
主营业务利润(元) | 23,045,083.09 | |
净利润(元) | 19,490,429.39 |
上述股权收购协议履行完成后,公司按计划对该项目进行持续开发与销售,预计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上述股权收购协议履行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