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1月11日上午11:00时
2、召开地点:水清木华A栋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徐建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
宋小刚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王凯
(1)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同意3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新强 聂晓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9-039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1月11日,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信函通讯方式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会签表决方式通过了: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宋小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同意7票,反对0票。
二、审议关于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董事钟志军先生、金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宋小明先生、王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本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应变动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独立董事刘思芬、王琴、董事徐建平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提名委员会推选,选举独立董事王琴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独立董事刘思芬、李大明、董事王凯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推选,选举独立董事刘思芬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独立董事王琴、李大明、董事长宋小刚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推选,选举独立董事李大明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举独立董事王琴、董事长宋小刚、董事马伟华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根据战略发展委员会推选,选举董事长宋小刚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1日
附简历:
宋小刚先生 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人事处科长、委贷处副处长、巴州分行副行长,新疆分行行长办公室主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北京海航置业副总裁。宋小刚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王 凯先生 1975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职武汉宏伟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宁波波导销售公司武汉分公司业务经理,海航集团计划财务部资金计划经理、融资管理室经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王凯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