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1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信达证券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南方积配和南方高增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信达证券网站: www.cindasc.com
信达证券客服电话:400-800-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9年第11号)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5日,根据《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11月13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10月16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11月13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9年10月16日起至2009年11月15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11月13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11月13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1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11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11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9年11月13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9年11月13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3、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东莞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临商银行、北京农商行、汉口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广州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平安证券、渤海证券、华西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西北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部证券、德邦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金通证券、国海证券、齐鲁证券、东海证券、大同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民生证券、财富证券、万联证券、泰阳证券、东北证券、恒泰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日信证券、国金证券、信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方正证券、银泰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华宝证券、江海证券和信达证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