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09年11月11日发布(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停牌公告》,公司于2009年11月11日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及其战略合作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函询了有关参与公司首次定向增发的准备及进展情况。2009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收到万方源和长城公司的回函。
万方源在回函中称其正在积极准备参与公司首次定向增发的相关准备工作,在与其他战略合作者达成一致后,于近期向公司提出首次定向增发的预案。同时,万方源将继续履行恢复上市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长城公司在回函中称其正在积极准备参与公司首次定向增发的相关工作,长城公司愿意按照相关承诺履行,目前正就相关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万方源进一步磋商。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战略合作者正在筹划参与公司首次定向增发的相关事宜,预计筹划中的重组事项难以保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09年11月16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最迟于2009年12月16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当日公司股票自动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至少每周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说明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和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刊登相关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