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16日在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南泰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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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于2009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单晓钟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情况
公司5名董事、3名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0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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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调整200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09-32号)及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陈晓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