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1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70万人民币/年。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函》,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过友好协商正式合并,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中和正信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已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 号文)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70万人民币/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变更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定于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2月2日上午10:00时准时开始,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2009年11月26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董事会邀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人员;
4、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股权登记日:截止2009年11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6、会议报到时间:2009年12月2日9:00-10:00
7、会议报到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8、联系人:张旭先生、杜宏先生;
9、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10、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部门: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
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
4、邮编:523871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函》
《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