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
● 股权登记日:2009年11月25日
●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 否 |
以上议案经公司2009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09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09年1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