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实施公告
2009年1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二次分红,此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实际分配红利0.5元,加计此次分红,本基金已累计分红每10份1.0元。
本基金于2009年11月13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9年11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www.ft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988,021-38784566)。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