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2009年11月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果蔬工业园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愈先生;
6.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3名,代表股份189,674,362股,占公司总股本36210万股的52.3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3名,代表股份189,325,724股,占公司总股本36210万股的52.2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0名,代表股份348,638股,占公司总股本36210万股的0.1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09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C78版和《证券时报》D34版临2009-030号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库尔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同意票189,624,56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弃权票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已完成实施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总则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4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10万元”。
同意票189,613,3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反对票14,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46,75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09年9月17日《上海证券报》B23版和《证券时报》B16版临2009-035号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在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中承诺,(3)对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酒精技改扩建及酒精废液制有机复混肥工程”项目,总投资6356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完成,一期工程于2008年8月竣工,完成了1万吨酒精技改项目,投入资金3500万元,达到了年产1万吨酒精的产能。为使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经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和认真、周密的论证,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公司同意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856万元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票189,613,3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弃权票11,35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新疆绿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09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B44版和《证券时报》D26版临2009-040号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支持公司控股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公司同意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绿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巴郭楞兵团支行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同意票189,613,3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反对票14,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46,75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09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B44版和《证券时报》D26版临2009-042号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收购原料及银行倒贷,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意票189,613,3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弃权票11,35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