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编号:2009-2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1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11月7日发送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出席14名,孙志鸿董事因工作需要委托唐岚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徐念沙副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毕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毕为先生基本情况见附件)。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毕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士林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毕为;
成员:徐念沙、刘福、刘海浬、曹竞南、唐万元、孙志鸿、刘明伟、王小强。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毕为先生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毕为先生基本情况
毕为,男,1956年3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处长、副局长,中信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干部,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干部、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