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2009年1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09--046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 年10月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通过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同时承诺,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详见本公司编号2008-033号公告)
此次增持前,焦煤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91,54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28%。
2009 年11 月19 日,本公司接到焦煤集团通知函,焦煤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期限已于2009 年10月5日届满。截至2009 年10月5日,焦煤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本公司股份27,086,0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焦煤集团将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2009 年11 月19 日,焦煤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18,627,0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0%。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