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09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1、 经征询本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自查确认,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 经征询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可预见的未来两周内未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公布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新疆联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及2009年10月30日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告(详细公告参见2009年9月24日及2009年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