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9年11月2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高新支行的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20,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贷款本金20,000万元以及相关贷款利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9-06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荣盛”) 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高新支行的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20,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贷款本金20,000万元以及相关贷款利息。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河北荣盛成立于2006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喜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河北荣盛的资产总额101,908万元,负债总额56,712万元,营业收入11,290万元,营业成本6,150万元,营业利润3,31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河北荣盛向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高新支行申请变更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贷款的担保方式,即由原石家庄阿尔卡迪亚二期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为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贷款本金20,000万元以及相关贷款利息,担保期限至2011年11月26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同时,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经营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积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06%,净资产的9.56%。河北荣盛的资产负债率为55.65%。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