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更新说明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在中证报、上证报、金融投资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暨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9032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090325号)和《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反馈意见的函》(上市部函[2009]089号),公司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分别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及说明。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的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核查意见及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将于2009年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金融投资报》。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对重组报告书更新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补充了川投能源和二滩水电2009年1-5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数据以及相关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第五章 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
2、2009年3月19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陈全训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意增补郭振英先生为独立董事。因此,更新了重组报告书“公司董事声明”的签字人员。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七章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2009 年5 月27 日,本公司董事郭勇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因此,在重组报告书 “川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删除了郭勇的信息并更新了“公司董事声明”的签字人员。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第十七章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4、2009年6月29日,二滩水电股东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持有的二滩水电48%的股权划转至国投电力公司事宜以及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的二滩水电股权划转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事宜修订了二滩水电公司章程;2009年7月6日,二滩水电就前述股东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就此,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相关说明。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
5、就二滩水电股东补足二滩水电注册资本至46亿元事宜,2009年7月6日,二滩水电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由工商部门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就此,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相关说明。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
6、补充披露了二滩水电股东控制权情况以及二滩水电公司章程中保证川投集团对二滩水电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收益分红等方面实施影响力的相关措施和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
7、补充说明了二滩水电董事会及股东会就61宗划拨地办理出让的决策安排以及川投集团就二滩水电61宗划拨地办理出让相关事宜作出的承诺。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
8、补充说明了川投集团2009年6月15日就二滩水电北京联络处房屋产权不完善情况作出的承诺。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
9、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90325号)的要求,川投集团与川投能源对“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作出的重新约定,明确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亏损由川投集团承担。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0、补充披露了川投集团分别于2009年6月15日、2009年8月5日就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作出的承诺。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1、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君和”)于2009年6月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签订合并协议,将四川君和整体并入信永中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签字会计师尹淑萍的执业资格已第一批转入信永中和,故二滩水电2009年1-5月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由尹淑萍更换为罗建平。因此,在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中修改了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信息并更新了“承担审计及盈利预测审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签字人员。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六章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第十七章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12、2009年7 月17 日,川投能源以公开挂牌方式向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四川长飞双龙光纤光缆有限公司18.77%股权实施完成,川投能源对四川长飞双龙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67.77%下降至49%,据此修改了重组报告书中川投能源下属企业的有关信息。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