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部分媒体刊登文章称“中航工业已承诺将公司作为集团发动机业务的唯一整合平台,这一资产包括沈阳黎明、贵州黎明等优质发动机资产。在方向明确后,注资只是时间问题”。文章又称公司“预计2010年实现每股收益0.52元,假设2010年沈阳黎明注入公司,航空动力完成资产注入后,每股收益将较增发前提升约58%,对应PE降为25.6倍。”等内容。
2、公司声明截止目前未做过2010年盈利预测,也不存在媒体报导的涉及黎明公司的资产注入具体计划。
一、传闻简述
1、近日,某网站发表题为“航空动力发动机整体上市确定,上市后EPS将增58%”的文章,称“中航工业已承诺将公司作为集团发动机业务的唯一整合平台,这一资产包括沈阳黎明、贵州黎明等优质发动机资产。在方向明确后,注资只是时间问题”,又称公司“预计2010年实现每股收益0.52元,假设2010年沈阳黎明注入公司,航空动力完成资产注入后,每股收益将较增发前提升约58%,对应PE降为25.6倍”。
2、公司董事会认为,部分网站引用的某机构发表的文章,其内容系作者主观分析和臆断,公司未向其披露与文章所称事项的任何信息,所披露每股收益及资产注入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二、澄清声明
1、公司重组上市时,实际控制人原中国一航承诺公司是其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的唯一境内上市平台,并在需要和可能的情况下将其下属的航空发动机批量制造相关资产和业务注入公司。近期中航工业依据国务院批复的中航工业组建方案正在进行各相关专业板块的整合规划,但截止目前尚没有明确具体的整合规划,也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事宜,尚未对外公开做过2010年盈利预测,也没有媒体所称的具体资产注入计划。
2、公司书面致函控股股东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印证,得到其书面回函明确表示,中航发动机业务板块没有“贵州黎明”这一单位,在截止目前可预测的三个月内也没有将“沈阳黎明”公司资产整合注入航空动力的具体计划。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