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目前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向控股股东询证,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郑州市商业银行债务纠纷,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近期可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该事项已于2009年11月20日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9年11月20日、11月23日、11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询证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其因与郑州市商业银行债务纠纷,所持有的本公司5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近期可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同时承诺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无筹划资产注入、定向增发、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意向。除此之外,目前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核实确认,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