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题: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购华耀公司90.83%股权的议案》
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原则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所持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公司”)90.83%的股权,因该项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尚需报主管部门审批,(详见公司2009年9月8日《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近日,该项股权转让已获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华东所”是其所属的全资事业法人单位)的批准,华东所已委托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华耀公司90.83%股权(项目编号为G309SH1004281),该项目资产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6199.15万元。该项目挂牌价格为6199.15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挂牌期满日期为2009年12月18日。该项股权转让项目的详细内容见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suaee.com)。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竞购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曼青先生、宗伟先生、陈信平先生、鲁加国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申请5500万元委托贷款,以满足公司收购华东所所持有的华耀公司90.83%股权的资金需求。(详见《关于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曼青先生、宗伟先生、陈信平先生、鲁加国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2月11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参与竞购华耀公司90.83%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在2009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09年12月8日(上午9时——下午15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人: 刘永跃、周林冲
联系电话:(0551)5391324 传真:(0551)5391322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09-18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联交易人回避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曼青先生、宗伟先生、陈信平先生、鲁加国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所持有的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公司”)90.83%股权的资金需求,本公司拟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申请5500万元委托贷款。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对方为中国电科。中国电科成立于2002年3月1日,是以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也是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47.68亿元。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中国电科,华东所是中国电科所属的全资事业法人单位,持有本公司48.82%的股权,因此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的总额为5500万元,期限3年,利率按贷款办理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20%执行。中国电科将通过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本公司借予该项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总体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因此,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收购华东所所持有的华耀公司90.83%股权的资金需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由于本议案系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