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聘请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提议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此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09-02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二OO九年十二月 十一日(星期五)上午10:00 ,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方式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聘请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之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对象
(1)、2009年12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2月8日至10日
9:00—17:00
五、登记及联系地址: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 明
邮编:710075
电话:029-82301805
传真:029-82301833、88333352转813
注:
(1) 股东委托代理人投票的委托书须于2009年12月10日17时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
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三、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关于聘请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