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议案递交表决
●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26日上午在华芳金陵国际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四 名,代表股份数 192,46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鲍金桥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大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芳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银行贷款互担保的议案》。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我司为华芳集团及关联方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同意 16,22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其中,关联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同意 192,46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同意 192,46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华芳纺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 2009-024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1月26日在张家港市华芳金陵国际酒店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高允斌因公出差缺席会议,独立董事顾顺华授权独立董事浦莉芬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大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力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力天”)其他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做大做强,受让江苏力天原股东部分股权,受让价格为原值,金额为1760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控股江苏力天比例由原来的53.7 % 调增至70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股权转让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关于同意江苏力天投资设立电解液公司的议案》;
为完善控股子公司江苏力天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项目产业链,公司以江苏力天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电解液公司以配套电池产能规模。具体事项,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及高管人员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华恒物流公司的议案》;
公司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拓展经营范围,力求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拟投资设立华恒物流公司,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 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仓储、物流等。具体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