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内容及其来源
2009年11月25日,部分网络媒体刊登了《海信股权激励涉嫌违规 6高管成亿万富翁》的有关报道,报道称海信集团五位高管所持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涉嫌违规,并质疑:“海信电器上半年向72名高管授予491万股股权,当时发行价格仅5.72元/股,但截至2009年11月19日为止,海信的股权已经获益300%,因而有专家质疑海信的81位富豪是否瓜分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传闻所涉及事项的真实情况
(一)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过青岛市国资委、国家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层层审批通过,且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事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长期利益与广大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不存在瓜分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08年11月19日,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09年2月6日,青岛市国资委以《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考核[2009]2号)批准;并经国家国资委备案;2009年4月24日,公司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09年5月12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名单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查,以及监事会的核实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5.72股/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2008年11月19日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公布《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前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72元/股;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为5.59元。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激励对象和激励价格的确定都是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机构的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现象。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使激励对象和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本公司股东之一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电子控股公司”)股权结构的问题,本公司发函询问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和海信电子控股公司,得到复函如下:
“本公司从国资部门获悉,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国资委’)已就海信集团资本运作项目涉及海信电子控股公司股权结构问题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提交了请示报告。报告说明:海信集团是青岛市国有股权激励试点单位,自2001年至今,经过青岛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形成目前海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骨干员工在海信电子控股公司持有48.99%股权的激励平台,实施该股权结构后,海信集团建立起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实现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国有资产实现较大增值。由于目前海信集团资本运作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有关审批部门要求国资部门对海信电子控股公司股权结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请示报告认为:海信电子控股公司员工持股是因股权激励形成,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环节都纳入规范操作和规范管理的轨道,建议保持目前的股权结构,并以此股权结构推进海信资本运作项目。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以《关于海信集团资本运作项目涉及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厅改革[2009]477号)做出批复,复函明确:原则同意青岛国资委提出的保持海信电子控股公司目前股权结构的意见;支持海信集团实施资本运作,通过资产重组,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因此,海信电子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是经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及各级国资管理部门严格批准、认可和监管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