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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条约》是未来欧盟一体化运作的组织形式和议事原则的纲领性协议,在此之前担当此功能的条约按时间顺序依次有《巴黎条约》、《罗马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欧洲联盟条约》。新条约更多关注政治和制度上的一体化推进与改革,重在提高内部协调和决策的效率,改革要点是:第一,设立常任欧盟理事会主席,取消目前的每半年轮替机制;第二,设立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全面负责欧盟对外政策;第三,逐步以“有效多数表决制”替代“一票否决”的决策机制,简化决策过程;第四,减少委员人数,加强委员会主席和欧洲议会的权力。总之,一切为了扩大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
一体化的推进,形成了欧盟内部自由流通的大市场。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能够使得每一个成员从中获益,一体化形成合力,增强了整体的经济实力和影响力,能够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加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为每个成员争取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欧盟充分彰显了整体的价值,在华尔街金融海啸席卷欧洲之时,欧盟各国联手出台了超过上万亿美元的救市计划,维护了经济的稳定。
欧盟各国经济相似度高,发展水平层次差异不大,合作的利益分配较为对称,共同的经济与金融合作政策容易被各国所接受,而且同处欧洲的地理便利与价值习惯的趋同,也有利于相互合作。正因为如此,欧盟虽然经历了坎坷和充满荆棘的路径,但到底还是一步步往前走到了今天。
然而,欧盟推进政治和制度上一体化时,遇到的困难势必会更加纷杂繁多。
从理论上看,欧盟并非独立主权的国家体系,不具有超越各成员的决策权威,在功能上更接近于一种合作组织形式的国家联盟,而这些联盟国家的利益,在更大程度上是趋异而非趋同,共同决策之时充满各方利益的博弈权衡。另一方面,地区一体化的成功,不仅要求各成员存在利益共同点,还需要各国具有相当的合作精神,同时组织的规模必须适度,这对于当前已由27个国家规模的欧盟来说,相互协调一致的难度实在不可小觑。
从现实看,欧盟一体化的推进同样面临挑战和困境。随着欧盟一体化发展到较高阶段,内部大市场和自由的贸易环境相继形成,又有欧元这个统一的货币单位,想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一体化,就要求各成员国要放弃一部分主权和经济决定权,对独立主权的国家来说,这是普遍难以接受的。欧盟内部存在各方力量的竞争,法德、英、北欧国家、中东欧国家之间相互争夺主导权和利益,都希望从欧盟一体化中分得更多的“蛋糕”。金融危机之后,欧元地位得以凸显,也迎来了发展机会,但要推动欧元成为更加重要的货币形式,需要欧盟各国齐心协力,能够牺牲一定的国内财政货币政策独立性,这对于存在差异的27国来说,谈何容易!
欧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正遭遇到瓶颈,需要有力度的政治与制度改革才能取得突破。从今次欧盟“总统”与“外长”的选举,就可见一斑。据报道,法、德等核心国为了自身利益,拒绝推选富有影响力的人选,而且欧盟“总统”及“外长”的实际权威和控制力,也令人担忧和质疑。再看《里斯本条约》的签署过程,从2007年3月的面世,到前不久的一致通过,历时两年多,期间经历了众多矛盾与坎坷。
《里斯本条约》生效在即,其积极作用和价值当然毋庸置疑,它将进一步推动欧盟的一体化,加强和巩固内部协调机制,推动欧盟经济的增长以及在世界的影响力,促进欧元地位的巩固和发展。但在乐观的前景中,还得随时准备应对各种可能的杂音,新宪法的作用不可能是根本性的,更多的还只能起微调和有限的促进作用。一般预计,政治一体化将是流于形式,“总统”和“外长”只是虚设的一体化协调者和组织者,最终的决策过程,仍然被主要国家所操纵。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