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授权委托3人。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董事邢波先生、姚子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清泰先生、董事宗庆生先生、俞波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到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经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宽厚板配套项目的议案》
(一)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营钢”)建设宽厚板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约6.9亿元,建设期1年。该项投资资金由五矿营钢自筹解决,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二)原则同意《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文本内容;上述投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变化,本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本项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公司依据审计工作量与天健正信签署审计服务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5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聘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