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2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 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实施股权转让及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物产元通”)下属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大地期货”)按以下方案实施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出具的(浙勤评报〔2009〕24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大地期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9,565.42万元。
物产元通同意,以上述大地期货的评估值扣减可供分配利润后的数额为基准,将其持有大地期货56.67%股权以27,596,109.84元的转让价款转让予浙江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转让款价款具体计算方式为:(评估值9,565.42万元-可供分配利润46,958,047.11元)×56.67%。
基于上述股权转让并与之同时,浙江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意以大地期货的评估净资产为基准,向大地期货投资现金113,624,356.74元,认购大地期货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具体转让方案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做相应调整。
上述股权转让仍需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才能实施。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拟投资不超过1亿元,以每股不高于8元的价格认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中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7,000万股,不超过16,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8.13亿元。其中,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认购比例不低于30%。其他发行对象不超过9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其他发行对象认购部分的限售期12个月。
中储股份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在天津、无锡、咸阳、廊坊等地新建物流设施、采购物流设备,完善物流基地建设,扩大产能,缓解目前面临的产能不足瓶颈。
经本公司内部测算,参与中储股份定向增发的主要风险在于证券市场波动风险,而收益比较稳定可观,如果证券市场向好,还可以获得超额收益。因此,参与中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利于直接提升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率。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