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09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09-31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9司冻240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2,714,028股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冻结,解除冻结日期为2009年11月25日。
特此公告
备查资料: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