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2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郭恒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2月17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要议程: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六)会议登记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9年12月14-1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等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需用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办法:
①地址: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楼本公司董秘办 ②邮编:361012
③电话:(0592)5311832-399 ④传真:(0592)5311821
⑤联系人:李晓玲 连福汉 郑惠萍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3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表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