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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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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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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9、200039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B

      公告编号:[CIMC]2009—0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10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9年度第10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八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制定的《中集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集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批准本公司制定的《中集集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中集集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9、200039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B

      公告编号:[CIMC] 2009—03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10月21日召开二○○九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集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11月16日召开二○○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TGE承接浙江LNG接收站项目储罐EPC合同提供保证函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11月27日召开二○○九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2009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B股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中集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09年12月1日披露的《中集集团第五届董事会二○○九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 2009-030),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集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关于为TGE承接浙江LNG接收站项目储罐EPC合同提供保证函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09年11月24日披露的《中集集团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CIMC] 2009-029),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潍蓉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相关提案具体内容。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9、200039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B

      公告编号:[CIMC]2009—03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14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9年度第14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八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于2009年12月16日召开二○○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中集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TGE承接浙江LNG接收站项目储罐EPC合同提供保证函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内容详见《中集集团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09—031),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