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12月4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7日(周一)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9年12月4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2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9年12月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于2009年12月7日确认并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12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嘉实研究精选股票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嘉实研究精选股票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09年12月1日-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徽商银行、临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渤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财富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浙商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江南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原联合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金元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江海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
支付业务开通范围增加
建行龙卡及农行金穗卡
持卡人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面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持卡人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推出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持卡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汇款支付方式提交基金的申/认购申请,通过开户银行的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方式(现金汇款等其他汇款方式无效)将申/认购的资金从开通该银行汇款支付时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往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9年12月1 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全国地区的龙卡储蓄卡持卡人和中国农业银行全国地区的金穗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已开通嘉实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四、操作规定
1.持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按照提示申请开通汇款支付方式的网上交易账户。
2.完成上述手续后,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本公司旗下有关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提交的申购业务办理时间截止为T日15:00(T日为有效申请工作日,下同),认购业务的截止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申购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即使申请的全额资金已到账,但如果申请已超过截止时间,均视为T+1日的申请。
3.申/认购的资金需要通过开户银行的网上银行从开通该银行汇款支付方式时预留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现金汇款等其他汇款方式无效)到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投资者于T日通过汇款支付方式提交的申/认购申请,T日15:00足额资金已到账者,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由于申请不允许延期,所以T日15:00未有足额资金到账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汇款接收专户信息如下:
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户名: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80719027306212
五、有关费率
本公司的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执行个人网上直销交易的费率标准:
1.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汇款支付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率均为零。
3.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转换费:转换费率为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支付转换费。
4.基金赎回、分红以及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相应基金有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网上交易频道https://trade.jsfund.cn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