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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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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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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2版:信息披露
    (上接B10版)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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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09-02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A股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7
    A股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63
    B股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10252

    ●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7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0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09年12月7日

    ●除息日:2009年12月8日

    ●红利发放日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14日
    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17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9年10月2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10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9年12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09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2月7日)。

    3、本次分配以1,256,000,064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7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共计派发股利87,920,004.48元。

    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红派息按200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56,000,064股为分配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进行分配,其中B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按照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09年10月2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现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6.8278”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0252美元(含税),共计分配87,920,004.48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7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0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09年12月7日

    2、除息日:2009年12月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14日
    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12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12月7日(A股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0日(B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派发将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息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A股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3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63元。

    对于B股股东本公司将于2009年12月17日向2009年12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12月7日)派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0252美元(含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税发[2009]3号文和国税函[2009]394号,并询税务机关等有关机构,本公司的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在取得2009年半年度红利后,应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每股现金红利应纳税0.001025美元,扣税后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227美元,并由本公司代缴。

    请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红利后,办理以下事宜:

    (1)2010年1月27日前填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情况表》(见附表),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请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

    (2)2010年1月29日前将应纳税款划至本公司银行账户,用途请填写“东信B股纳税款”,由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税款划出后,请将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本公司并尽快与本公司确认。

    ●开户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Beneficiary’s name: 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Beneficiary’s bank: Bank of china limited, Zhejiang branch

    ●开户行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21号

    Beneficiary’s bank Address: 321,FengQi Rd, Hangzhou, Zhejiang, China

    ●账号:800100226408096014

    SWIFT code: bkchcnbj910

    Beneficiary’s bank A/C No.: 800100226408096014

    咨询电话:0571-86676198

    TEL:0571-86676198

    传真:0571-86676197

    Fax:0571-86676197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研发楼B413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53

    ADD:EASTERN COMMUNICATIONS BOARD OF DIRECTORS OFFICE,

    ROOM B413 R&D BUILDING NO.66 EASTCOM BINJIANG DISTRICT HANGZHOU 310053 CHINA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表: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情况表

    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 LTD.

    B SHAREHOLDERS WHO ARE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情况

    B SHAREHOLDERS WHO ARE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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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ese

    英文

    English

    居民国(地区)名称

    Name of its living country (region)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Name in its living country(region)

      
    在中国境内名称

    Name in China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Address of its living country(region)

      
    持股帐户和名称

    Holding account & its name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联系电话:

    Telephone

    公司名称及签章:

    Company Name & Stamp

    日期: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