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李福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83,351,467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2.1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福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红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炳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胥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业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任跃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谭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351,46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源伟、王应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临2009—03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一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 年12月2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福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同意选举李福昌先生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洪涛先生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不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张毅、杨红兵、余兵、吴德锋先生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中余兵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均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期间指定胡炳全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徐玲女士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李福昌
委员:洪涛、杨俊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邱业伟
委员:李福昌、杨俊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杨俊
委员:李福昌、刘斌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刘斌
委员:洪涛、邱业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中,李福昌、洪涛、杨红兵、胡炳全、杨俊、刘斌、邱业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09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张毅、余兵、吴德锋先生和徐玲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个人简历
张 毅 男,汉族,生于1965年8月,籍贯重庆铜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1984年8月至1987年9月,任永川供电局荣昌县供电分局出纳员;1987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永川供电局永川区供电分局会计、主办会计;2001年9月至2003年10月,任永川供电局永川区供电分局经营副局长;2003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重庆永能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任重庆永能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重庆市垫江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0月起,任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余 兵 男,汉族,生于1970年9月,籍贯重庆开县,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共党员。
1993年1月至1997年8月,任川东化学工业公司助理工程师;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研究生学习;2000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南岸供电局会计;2001年5月至2004年8月,任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报表、审核专责;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重庆市电力公司城区供电局财务部主任;2005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重庆市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11月起,任重庆川东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组成员;2009年10月起,任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吴德锋 男,汉族,生于1964年2月,籍贯重庆垫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1986年参加工作,1992年2月至1998年6月,抽调参加石板水电站建设,任工程指挥部主办会计、副总会计师;1998年7月至2003年5月,任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兼石板水电厂财务科长、公司直属党支部书记、中共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3年6月至2003年7月,任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直属党支部书记、中共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3年8月至2006年3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4年10月起至今,先后兼任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4月起,先后兼任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徐 玲 女,生于1964年1月,籍贯重庆涪陵,大学文化,工程师。
曾在四川省涪陵地区电厂工作,先后担任电气班长、计量试验室副主任;1999年12月至2003年8月,在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2003年8月起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科副科长;2006年9月起,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四届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本次选举、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进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选举、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选举李福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毅先生、杨红兵先生为、余兵先生、吴德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余兵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指定胡炳全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徐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杨俊、刘斌、邱业伟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临2009—03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四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张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健先生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健先生简历见2009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