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会议无否决和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7日以公告方式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会议于2009年12月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共有2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121,818,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聘请的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 年9 月28 日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并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鉴于此,本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亦相应地变更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21,818,7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