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9-2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的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9年12月2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9,397,51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0.45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勤、董事蒋毅因公事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郑大金、监事赵卫华因公事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 99,397,517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山电力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