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核实,截止目前本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除已经披露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这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9年11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核实,截止目前本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除本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这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我公司股价波动的其他事项,未来三个月内除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没有与本公司相关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意向。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任,除已经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这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日